雪山之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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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老的後花園

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

潘霍華論獨處與共處



潘霍華論獨處與共處
鄧紹光
  潘霍華(D. Bonhoeffer, 19061945)這位二十世紀德國信義宗著名的神學家,對許多人來說,即使沒有看過他的著作,也曾風聞他的「愛國」行動與殉道遭遇。要談潘霍華對獨處與共處的看法,最佳莫如從思想幾節聖經開始。潘霍華講過獨處唯一要做的,就是默想上帝的道(《團契生活》,頁6670),他特別提到:「我們在清晨靜默,因為上帝要向我們說一句話。」1「在我們向世界敞開心門之前,上帝意欲我們先向他敞開;在耳朵整天接收無數雜音之前,應在清晨時聆聽創造者和拯救者的聲音。」2

  創世記二章18節:「耶和華神說:『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』」
  創世記四章1節:「有一日,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,夏娃就懷孕,生了該隱……
  創世記四章89節:「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……,把他殺了。耶和華對該隱說:『你兄弟亞伯在那裡?』他說:『我不知道!我豈是看守我兄弟嗎?』」

   創世記記載了上帝的一個意念(和跟著相應的行動),及一句責問(並跟著的懲罰);這意念、這責問不但貫串舊約經典、新約經典,也貫串猶太人的歷史、外邦 人的歷史。耶和華看那人獨居不好,要為他造一個配偶,這是上帝的意念;結果,上帝真的為他造了一個配偶。耶和華問該隱他的兄弟在那裡,這是責問;結果,該 隱孤絕來延續殺害他者背後的自我中心。上帝的意念、行動與責問,展示了祂對人的心意:建立社群並活在其中;上帝的責問所帶來的回應,揭示了人的疏離:自絕 於社群關係的生活。

  一九三二至一九三三年間的冬季學期,潘霍華在柏林大學講授「創世與墮落」,對創世記一至三章作了一次神學的解釋。他在解釋一章26節時說,上帝以祂的形象造人於地上,意即人像創造者一般自由……自由並非為己,乃是為他的,3以此對照,我們就明白該隱要追求的是一種為己的自由,所實現的是一種為己的任意。自由在我手中,肆意妄為,這是該隱殺害亞伯的心態。潘霍華說:「自由……不是可擁有的,……不是物件……而是一種關係,再也沒有別的了。」4以為是自己擁有的,那是自我中心,後果是任意妄為。潘霍華說:「自由是兩個人之間的關係……只有在與他者的關係中,我才是自由的。」5以 此對照,我們就明白耶和華造男造女的意思,人並非孤獨的;在本性上,人是社群性的,注定了要彼此倚靠,注定了要靠賴他者而活。或者換另一個說法,這是上帝 的心意。這樣,自由就不是對人的壓制,卻是彼此服侍。在彼此服侍的關係中,人越出了自己,因此也經歷了不被自己囚禁的自由。是以潘霍華說:「只有在與他者 的關係中,我才是自由的。」我不再是自己的奴隸。

  以上的一大段講解,無非想要表明潘霍華這位英年早逝的神學家,並不贊成個人主義式的自由觀;6事實上,他一生的文章事業,都緊繫著自我與他者、個人與群體的問題上。熟悉潘霍華的神學的人都知道,潘霍華以自我中心為罪的本質,這樣的人不能真正成為自己,因為他把自己囚禁在自己的世界裡面,孤絕至死。真正的自我,只有在關係中才能確立;只有在尊重他者的前提下,人才能建立真正的自我。於此,生命的開放性就突顯出來了。

  然而,話又得說回來,潘霍華並不以為人是毫無保留地開放的,否則即任由塑造、影響,完全失去自我、淪為他者的一部分。在潘霍華看來,人既是開放的,也是封閉的。只是,當人單只轉眼仰望自己,全然不顧他者之時,那就墮落了;人自絕於上帝,自絕於他人,於是該隱殺了亞伯後仍強行自辯:「我豈是看守我的兄弟麼?」一念之差,人縱想憑己力重建和諧的社群於地上,也是枉然,這不過是墮落後人仍以自我為中心的嘗試。

   唯一的出路是:當轉眼仰望耶穌。轉眼仰望並非出於己力,而是對耶穌基督呼召的回應。斷然的捨去舊有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,義無反顧地投入新的世界,然後才 真正體會信心的意義,那是在真理中的信心。潘霍華在《追隨基督》要講的,就是這些。捨棄舊有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,我們變成單獨的個人;重新跟世界建立關 係。這是甚麼意思呢?耶穌基督呼召我們並非離世而獨立,而是脫離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;並且,耶穌基督也呼召 我們進入新的團契之中,與他人與世界建立和好的關係。這兩者同時在耶穌基督的呼召底下發生,也只有以耶穌基督為中心、為中保,人才能同時獨處和共處。只有 通過耶穌基督,人才能真正的共處。因此,耶穌基督是真正的道路,唯一真正的道路。8通過耶穌基督,我們就不再看自己了;通過耶穌基督,我們就不會把我們的鄰舍視為滿足自己的工具;反過來,通過耶穌基督,我們學習尊重他人,與他人相交。

  潘霍華這樣的神學思想,充分反映在《團契生活》這本書中所講的兩重操練:獨處的操練和共處的操練。獨處的操練其實並不孤獨,而是獨自與道相處。8潘霍華指出獨處的標誌是靜默,靜默是為了讓道路臨在,因為「喧嘩的人是聽不見上帝之道的,只有靜默的人才能夠」。9當人喧嘩,上帝的道就靜默;當人靜默,上帝的道才向我們說話,因此,「我們靜默惟獨是因為道的緣故」。10靜默是肅然起敬的,靜默是留心敬聽的,靜默是柔和謙卑的。11因為道是主,人是客,聽道之前和聽道之後,都當靜默,之前是為了等候上帝說話,之後是「因為上帝仍然向我們說話要活在我們的心裡」。12

  在獨處中如何聽道呢?透過讀經。聽道的目的是甚麼呢?是跟耶穌基督相遇,從祂那裡獲取支持、指引、團契。13這裡的讀經是一種「存在心裡反複思想」的實踐,讓上帝的道慢慢地滲透我們整個人的心思意念,化成我們的血肉,與我們同在,在我們裡面的作工,有所行動。這就是以上帝的道為主,轉化改變我們的生命。14

  這是一種以上帝的道為中心的獨處、默想。這樣的默想聖經會帶領人進入禱告中,為自己每天面對的決定、罪惡和試探祈求,求祂保守不犯罪,在成聖的道路上長大,在工作中有力和忠心。15除 了讀經、禱告之外,潘霍華提出代禱是不可少的。每個信徒有自己要為之代禱的一群人,這是因為我們被召進入一個團契之中,而非獨來獨往。因此,我們獨處之時 也同時需要記念我們有需要的弟兄姊妹,無論是所愛的或是難以忍受的,因為在為他禱告的時候,我是把他帶到上帝的面前,使我醒悟基督也是為了他而死的,他同 樣是一個蒙恩的罪人。潘霍華說:代禱是我們對上帝弟兄姊妹所欠下的服侍,是我們每天都必須履行的。16這樣一來,獨處並不孤獨,因為有道的同在,因為有需要的弟兄姊妹要被記念,獨處也就永不是只看自己的。因為這個緣故,潘霍華說:「凡不能獨處的,就當小心團契生活。凡不能在團契中生活的,就多小心獨處。」17獨處與團契共處,原是互相預設的。獨處中之所以要代禱,因為我同時是跟信徒共同生活的;團契共處中之所以能彼此服侍,因為在獨處中我學習到對他者的尊重。

  潘霍華特別提醒團契生活並非出於個人的妄想慾求,要想塑造成某種形式、某種理想,按一己的心意來運作,以滿足個人的權力統治。真正的團契,唯獨上帝的話語掌權,18以彼此服侍為標記。這種團契容讓每一人都有自由,不要用我的愛來規範、強迫和支配他,卻是謙卑服侍。這種團契共處是為了基督而愛別人,而非為了自己而愛人,否則,這樣的愛,它所愛的不是自由的人,乃是約束人,用各種方法贏取、征服並壓制別人。19

  是以,潘霍華強調信徒間的服侍,學習勒住舌頭,聆聽弟況姊妹,20隨時放下手中的工作,幫助有需要的弟兄姊妹,別讓忙碌成為絆腳石。21此外,還要擔當弟兄姊妹的重擔。首先是接納他人的自由,忍受別人也是上帝所造的,有他自己的實在性,包括他的本質、個性、稟賦,也包括他的軟弱和古怪行徑,22容許上帝按自己的心意塑造別人,而不強行將自己的形象加到別人身上。23另一方面,也要承擔那些濫用自由的弟兄姊妹所犯的罪行。雖然在罪中,人與上帝和與弟兄姊妹的團契都被破壞了,但亦不要輕看罪人,不可認定他是失喪不可救藥的,乃要接納的,在饒恕中同他保持團契,但同樣要以上帝的道審判、責備、安慰和勸勉,讓他回轉。24

  潘霍華所謂團契共處中的彼此服侍,莫不是針對人性中那種自高自大自義的罪性傾向。在服侍中,又以彼此認罪為高峰。弟兄姊妹彼此認罪,潘霍華認為是徹底破除自我實踐。如果我們勇於在上帝面前認罪,卻怯於在弟兄姊妹面前認罪(確實具體而非泛泛的罪),潘霍華就提醒我們捫心自問:我們在上帝面前認罪,是不是往往帶有自欺的成分?是不是我們寧願向自己認罪,又自己赦免自己呢?25

  信 徒在上帝的恩典中彼此認罪,在耶穌基督的愛中彼此饒恕,這樣,合一的團契才出現。難怪潘霍華認為聖餐前互相認罪、彼此求饒恕,了結一切傷害破裂,與上帝及 弟兄姊妹和好。這樣,在聖餐中,信徒就能得以跟上帝跟弟兄姊妹進入新的團契裡。潘霍華甚至說:「聖餐的團契可以說正是完全了信徒的團契。」26

  在潘霍華眼中,獨處與共處,並非互相分割,更不是彼此排斥,他說:「在獨處中,他可以撕碎或弄污團契,也可以予以增強,使之成為聖潔。」27同樣地,靠著團契的彼此服侍可以強化個人的獨處,也可以因互相論斷或結黨營私而支離破碎,破壞個人的獨處,使眼目總以自己為中心,自義的論斷就成為個人獨處的內容。無論是獨處,還是共處,潘霍華強調,都是出於上帝的道的力量。28以上帝的道為基礎,以上帝的道為中心,這樣才能免陷於該隱殺害兄弟的行徑,這樣才能免於該隱強辯「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?」這樣才能滿足上帝造男造女的心意。

注釋:
1.         潘霍華著,鄧肇明譯:《團契生活》,香港:基督教文藝出版社,1993,頁67
2.         D. Bonhoeffer, Meditating on the Word, ed. & trans. D.M.Gracie(Boston, MA: Cowley, 1986), pp38-39
3.         D.Bonhoeffer, Creation and Fall/Temptation, trans. J. C. Flatcher(New York: Macmillan, 1959 ), p37
4.   同上。
5.   同上。
6.   參同上。
7.   參潘霍華著,鄧肇明、古樂人譯:《追隨基督》,香港:道聲出版社,1982,頁91
8.   潘霍華:《團契生活》,頁70
9.   同上,頁67
10. 同上。
11.  同上,頁67-68
12. 同上,頁67
13. Bonhoeffer, Meditating on the Word, p32
14. 潘霍華:《團契生活》,頁72
15. 同上,頁73
16. 同上,頁7475
17. 同上,頁66
18. 同上,頁17
19. 同上,頁2119
20. 同上,頁80838688
21. 同上,頁8889
22. 同上,頁91
23. 同上。
24. 同上,頁92
25. 同上,頁106
26. 同上,頁112113
27. 同上,頁77
28. 同上,頁78

鄧紹光博士為香港信義神學院講師,本文原以「獨處與共處——從潘霍華思想看團契生活」為題,講於一九九七年九月二日香港信義神學院秋季學期培靈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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